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项目名称: |
连接器生产项目 |
委托单位: |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
建 设 单 位: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雄冰
编 制 单 位: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雄冰
项目负责人:
报告编写人: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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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92- 7833761 |
传 真: |
0592-7833761 |
邮 编: |
363600 |
地 址: |
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工业园75号301单元、501单元 |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
连接器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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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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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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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工业园75号301单元、501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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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名称 |
连接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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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连接器634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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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连接器634万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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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时间 |
2018年08月27日 |
开工日期 |
2018年0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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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时间 |
2019年4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9年6月18、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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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扬州市集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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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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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 |
3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5万元 |
比例 |
8.3% |
实际总投资 |
300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25万元 |
比例 |
8.3% |
验收监测依据 |
(1)《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2)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原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5日; (4)《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扬州市集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6月; (5)《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编号:厦同环审【2018】190号,2018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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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
依据《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2018年08月27日对该项目批复的要求: 1、 废水:生活污水纳入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表1中三级排放标准; 2、 废气:落实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有组织排放。做好焊接烟尘污染防治工作,配套高效收集设施,提高烟尘的收集率,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的排放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8.5mg/m3。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若排气筒高度不能达到高出周围200m范围的建筑物5m以上要求,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 3、 噪声:落实加工车间门窗、墙体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加工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避免高噪声设备靠近厂界;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消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应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以保证高噪声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4、 固体废物:工业固废应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规范要求配套固废分类暂存场所,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场所防渗、防漏、防淋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废弃包装材料、边角料的资源化利用。助焊剂空桶、稀释剂空桶等废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
表二
前言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生产项目由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法人代表为朱雄冰。鉴于目前连接器市场需求的扩大,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建设连接器生产项目。项目位于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工业园75号301单元、501单元。系租用厦门市欣业工贸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办公及生产活动。项目所在厂房共5层,1F~2F为厦门市欣业工贸有限公司,4F目前空置,3F和5F为本项目所在地,项目总租赁面积为2960.35m2。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委托扬州市集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8月27日通过了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的批复。项目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5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项目主要从事连接器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连接器634万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启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等相关资料,对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情况、运行状况、环境保护管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基本满足验收监测条件,同时委托厦门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至19日对该项目开展了现场验收监测工作,根据现场监测数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收集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规范编制本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范围 项目验收内容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评价的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连接器生产项目由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总投额资300万元。项目位于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工业园75号301单元、501单元。系租用厦门市欣业工贸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办公及生产活动,项目总租赁面积为2960.35m2。项目建设不再涉及主体工程的建设,仅配套布设相应的生产设施及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所在厂房共5层,1F~2F为厦门市欣业工贸有限公司,4F目前空置,3F和5F为本项目所在地。其中3F目前设置为办公室和仓库;5F设置为生产车间,主要分为成品焊接区、装配流水线区、注塑区及检验区等。项目企业现有职工100人,均不住在厂内。项目工作制为年生产250天,每天工作12小时(8:00~20:00)。 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工业园75号301单元、501单元。项目所在厂房北侧为72号厂房,东侧为73号厂房,西侧为55号厂房,南侧为76号厂房。项目所在地为为工业园区,周围无敏感点。 原辅材料消耗: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收集的相关资料,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品种和用量统计见表2-1。 表2-1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品种和用量统计表
项目实际运营过程原辅材料类型及用量均与环评设计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项目主要从事连接器的生产,主要于线材、端子、胶壳为原料,通过压接端子、焊接、注塑等工序后成为连接器成品。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2-1。
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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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说明:将外购的线材进行裁切剥皮,然后通过打端子、端检、装配等步骤来实现压接端子,再对线头进行焊接(焊接采用自动点焊或人工浸焊,焊接锡时需要添加助焊剂),后在注塑机中注塑成型(反应温度为100℃,反应时间为4-5秒钟),再对注塑成型后的产品进行电测检验,检验合格后经擦拭包装后即为成品。 产污环节说明: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图分析可知,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的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于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和注塑工序产生的注塑废气;项目设备运行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裁线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的锡渣、助焊剂空桶、擦拭抹布,检测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包装工序产生的包装废料及生活垃圾等。 |
表三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合理,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和要求并强化管理,确保污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从环境影响分析的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和运营可行。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连接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工业园75号301单元、501单元,生产规模为年产连接器634万条。 根据扬州市集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923号)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与控制要求 (一)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2-2011)表1中三级排放标准(CODCr≤400mg/L;BOD5≤250mg/L;SS≤350mg/L;NH3-N≤35mg/L;总磷≤3.0mg/L)。外排水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2011年),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2。焊接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排放标准,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8.5mg/m3。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若排气简高度不能达到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物5m以上要求,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 (三)根据《厦门市环境功能区划》(第三次修订),本项目所在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 (四)厂区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环境保护部,2013年6月8日)等相关标准。按照国家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有关要求,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处置。 (五)该项目国家重点控制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工业源)新增的排放总量核定为零。 三、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申报的内容进行生产加工,使用先进的、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好的生产装置,使用清洁原辅材料,不得使用再生塑料为原料。落实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有组织达标排放。做好焊接烟尘污染防治工作,配套高效收集设参施,提高烟尘的收集率,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二)生活废水纳入厂区配套的三级化类池处理后,应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加工车间门窗、墙体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机加工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避免高噪声设备靠近厂界;高噪声设备应采取减振、隔声、消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应对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以保证高噪声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工业固废应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按规范要求配套固废分类暂存场所,做好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场所防渗、防漏、防淋等污染防范措施。落实废弃包装材料、边角料的资源化利用。助焊剂空桶、稀释剂空桶等废物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并严格实行转移联单制度和申报登记制度。 四、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三同时”落实情况 4-1表“三同时”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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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为保证验收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监测期间的样品采集、运输和保存严格按《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的技术要求进行。所有参加监测的技术人员均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仪器。所有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表5-1 监测项目检测方法信息表
(一)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声级计在监测前后均用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其结果见表5-2。 表5-2 噪声测量前、后校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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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次验收对项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废气排放情况及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进行监测、对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进行监测。验收监测点位图详见图6-1。 一、废气监测内容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次验收项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进口及处的废气进行监测。项目废气监测内容和采样频次见表6-1。 表6-1 项目废气监测内容及频次一栏表
二、噪声监测内容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东侧为共用围墙的邻厂,故本次验收在项目除了东侧的其他三侧西侧、南侧、北侧各布设一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对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1)监测点位:厂界南侧▲1、厂界西侧▲2、厂界北侧▲3; (2)监测项目:厂界噪声; (3)监测频次:两天,每天昼间监测1次; (4)监测方法:《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图6-1 监测点位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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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根据验收监测现场工况核实情况,验收监测期间即2019年06月18日、06月19日两天,项目所有生产线均正常生产,配套的各环保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项目2019年06月18生产连接器22824条,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日日生产25360条连接器的90%;项目2019年06月19生产连接器21556条,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日日生产25360条连接器的85%。(工况证明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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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次验收对项目配套的1套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进口、出口废气进行监测。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7-1,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及达标情况统计详见表7-2。 7-1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续表:
表7-2 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及达标情况统计表
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对废气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比较明显,废气处理设施对有机废气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在20%~42%,对特征污染物锡及其化合物的处理效率在64%~72%。 焊锡废气及注塑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口排放的废气主要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主要特征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主要特征污染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高度为28米,满足环评批复中“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的要求。 (二)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 项目验收期间在厂界西侧、南侧、北侧各布设一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对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3 表7-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产运营期间项目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由于项目夜间不生产,故本次验收未对项目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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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1、“三同时”执行情况本项目的建设严格按国家环保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需生产用水,故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CODCr、氨氮、BOD5、SS。该项目生活污水目前经园区配套的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同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期间,即日两天的生活用水量进行统计(监测期间两天用水量平均值为6.0吨/天)。按年工作日250天计算,则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6.0t/d(1500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验收项目生活污水排水量约为5t/d(1250t/a),由于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且生活污水量较小,故本次验收未对项目生活污水进行监测。 3、废气以上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对废气特征污染物的处理效果比较明显,废气处理设施对有机废气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在20%~42%,对特征污染物锡及其化合物的处理效率在64%~72%。 焊锡废气及注塑废气经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口排放的废气主要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主要特征污染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1)表1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主要特征污染物锡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高度为28米,满足环评批复中“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的要求。 4、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产运营期间项目南侧、西侧、北侧昼间厂界噪声排放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由于项目夜间不生产,故本次验收未对项目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5、固废(1)一般固体废物 ①边角料: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检验过程挑选出来的不合格品。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约为1.2t/a统一收集分类存放,定期外售给物资单位回收资源化利用;②锡渣:项目焊接过程产生少量的锡渣,锡渣产生量约为20kg/a,目前锡渣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给物资单位资源化利用; (2)危险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项目焊锡过程需要添加助焊剂,盛装助焊剂的容器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 900-041-49,产生量约为50kg/a;项目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需定期对吸附饱和的活性炭进行更换,更换时将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 900-041-49,产生量约为0.5t/a;项目擦拭包装工序需使用酒精对连接器成品进行表面擦拭后再进行包装,擦拭过程将产生沾染酒精的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 900-041-49,产生量约为100kg/a。企业在厂房三楼卫生间旁配套建设有一间基本符合规范的危废临时贮存仓库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统一收集分类临时贮存后定期委托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转移处理。 (3)生活垃圾 企业职工日常生活、生产、办公过程会产生生活垃圾。职工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分集中处理。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1、营业执照 2、项目地理位置图 3、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4、项目3F平面布置图 5、项目5F平面布置图 6、环评批复 7、检测报告 8、工况证明 9、危废委托处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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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同安区美溪道思明工业园75号301单元、501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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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083 -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国民经济代码 |
C3824 - 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
项目中心经纬度 |
东经118.15572158 北纬24.65625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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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连接器634万条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连接器634万条 |
环评单位 |
扬州市集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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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厦门市同安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时间 |
厦同环审【2018】190号、2018年8月27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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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2018年9月 |
竣工日期 |
2019年5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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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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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厦门通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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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5 |
所占比例(%)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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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5 |
所占比例(%) |
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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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万元) |
5 |
废气治理(万元) |
15 |
噪声治理(万元) |
2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3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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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t/d)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Nm3/h) |
12000 |
年平均工作时间(h/a)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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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单位 |
厦门爱瑞克电子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50206594965415J |
验收监测时间 |
2019年6月18日、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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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 (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 (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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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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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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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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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 |
1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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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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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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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0 |
|
0.540 |
0.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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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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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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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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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7 |
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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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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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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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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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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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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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甲烷总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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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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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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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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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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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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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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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